2016年東莞工資扣稅標準
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、獎金、津貼、補貼、年終加薪、加班工資,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。企業(yè)工資稅前扣除依據(jù)實際發(fā)放原則,即收付實現(xiàn)制原則,企業(yè)預提的工資沒有實際發(fā)放的不可以稅前扣除。
2016年東莞工資扣稅標準為3500元人民幣。
工資扣稅計算方法:
1.應稅所得=工資總額 - 社保、公積金-3500
2.按照第一步的數(shù)額在稅率表中找到相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(shù),按下列公式計算:
應納個人所得稅=應稅所得×稅率-速算扣除數(shù)
如:工資總額扣除社保后為5100元,則計算方法如下:
應稅所得=5100 - 3500=1600元——稅率表對應第二級稅率10%,速算扣除數(shù)105
應交稅=1600×10%-105=55元
附:年終獎要扣稅嗎
國稅發(fā)[2005]9號文件基本規(guī)定是:“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、薪金所得計算納稅”。
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:
1、發(fā)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于3500元時,年終獎扣稅方式為:年終獎*稅率-速算扣除數(shù),稅率是按年終獎/12作為“應納稅所得額”對應的稅率。
2、當月工資低于3500元時,年終獎個人所得稅=(年終獎-(3500-月工資))*稅率-速算扣除數(shù),稅率是按年終獎-(3500-月工資)除以12作為“應納稅所得額”對應的稅率。
這里我們以一個示例進行計算演示:
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資6000元,同時領到2013年的年終獎20000元,當月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下:
1)當月工資個人所得稅=(6000-3500)*10%-105=145元
2)年終獎個人所得稅=20000*10%-105=1895元
當月個人所得稅總額=145+1895=204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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